五月初,我應「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」之邀,擔任《從意識到行動—應用劇場跨域交流》線上系列講座的其中一場講者,分享我這幾年在台灣跟NGO、社區社群做組織工作的經驗與反思。

座談時,一位從事戲劇治療工作的參與者提問,他想知道當我工作的對象族群有經歷不同類型的創傷時 (如:因為政府徵收土地開發建設,世居數十年的整個村落必須遷村,大家必須各自搬到不同地方,村落的分崩離析正在倒數中),「承載和整理這些創傷經驗跟情緒的過程是怎麼樣的?會有相關的精神健康工作者作支援嗎?」

當下我回應了一堆,座談結束後,聯想起以前聽過的另一個提問(且聽過不只一次),主要是針對「一人一故事劇場(Playback Theatre)」:「邀請觀眾上台說故事,會涉及很多情緒,是不是應該有心理工作者在場協助?」

這兩個提問,當然出自不同的脈絡,不過對我而言似乎呈現了某種互相呼應的關切:

在「劇場」的工作場域中,一旦涉及「邀請參與者分享自身故事」的機制(尤其若分享出來的故事跟創傷經驗有關),而連動到「情緒」的起伏波動時,是否應該、或可能需要有「心理專業工作者」在場,以協助避免可能的危機/危險 (?)。

對此,我心裡大概交織著幾個面向的思考:

1、在哪些主客觀條件底下,需要對「情緒」的流動狀態特別謹慎?

2、當有人分享自身故事、有情緒湧出,心理專業就一定要介入嗎?跟「分享自身故事」及「有情緒流動」相關的場合,都需要心理工作者在場嗎?在這個專業高度分工的時代,面對人的情感流露,是否有過度「專業化」、「治療取向化」的處理傾向?

3、聆聽他人故事的「過程中」及「之後」,哪些應對的態度及方式是需要留意的?是否一定要有心理專業訓練,才可以好好承接他人分享故事時流動的情緒?

4、在以互動、分享機制為主的「劇場」工作中,聆聽他人故事的哪些應對態度及方式是需要留意的?是否一定要有心理專業訓練,才可以好好承接他人分享故事時流動的情緒? (跟第3點一樣,但加上「劇場」場域)

對我個人的實踐而言,我有興趣且擅長的是社會性的劇場實踐,而非心理治療;雖然這些年來的確持續進修心理治療及戲劇治療的部份理論及方法,但主要是為了讓自己更細緻地了解人、認識人,希望邁向社會性覺察的路途上,可以同步靠近並照顧彼此的狀態。

在進修治療的過程中,反覆驚嘆人類內在的複雜宇宙,也見證到心理專業工作者的陪伴力量,真的對心理工作充滿敬意。這些也不斷讓我督促自己,必須在劇場工作中更謙卑、謹慎,因為劇場本身是感性經驗的藝術,應用戲劇則是有意識地將感性經驗延伸到不同目標,身為工作者,既要宏觀、批判地看著社會,也要能細膩與人的內在狀態共行。

凡是跟社區社群直接互動、以參與機制為核心的劇場工作,所有環節皆跟「表達自我」脫不了關係—無論是純身體的舞動、集體合作創作畫面、口語分享…—概或遠或近地涉及自身的生活及故事。有時,我們事先就知道工作對象的背景涉及創傷經驗,工作目標可能也需面向創傷;但更多時候,很多工作目標常是社群性的、組織關係的、教育性的,不見得有機會知道參與者的生命故事裡有哪些面向,也不知道看似平凡日常的經驗裡是否藏著什麼特殊事件、是否會連結到哪些情緒。

在此情況下,就算劇場的工作目標不是治療取向,但只要我們是跟人群工作、有彼此分享故事的過程,本來就應該尊敬各種情緒的現身或不現身,因此應劇工作者最重要的是釐清工作目標,確認組織工作者邀請戲劇工作進場,是想跟參與者們一起往哪個方向前進;接著以工作目標為羅盤,但以參與者的實際狀態為羅盤上的指針,時時確認當下有沒有跟參與者們可以負荷的狀態共行。

﹙待續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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