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展社區藝術再思:為誰演出,為誰忙?──
「社區文化大使計劃」研究發佈暨討論會
活動報導

「社區藝術」該如何定義和理解?參與「社區文化大使計劃」的藝術家和藝團,又正面對甚麼難題?

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司庫、恆生管理學院助理教授莫健偉博士提出,評價計劃成效的前提,是要重新定義及理解「社區藝術」的本質。若「社區藝術」僅被視作處理或解決社會問題的「工具」,焦點自然會偏離藝術本身;而當文化政策的理念側重於這些社會功能,政策目標便會成為藝術家/藝團的掣肘,令他們的創作自由受到限制。因此平衡藝術價值與政策目標,是相當重要的一環。

出席是次發佈暨討論會的藝團代表,肯定文化大使計劃的推行意義,指計劃的確有助社區觀眾接觸不同的藝術形式。不過,他們獲得處方協助的同時,仍要面對「場地空間不適宜演出」、「無法藉計劃拓展購票觀眾」等問題。會上亦有藝團代表提出,希望處方「善用計劃的資料紀錄,以作經驗整理及分享」、並「審視計劃的延續性」,考慮「把藝團結合特定社區」的可能。

本計劃的首席研究員羅婉芬博士及香港教育劇場論壇(TEFO)執行總監歐怡雯博士,就文化大使計劃的推行現況及成效,向處方提出以下重點建議:

1) 擺脫「藝術供應者」的思維,轉而了解觀眾的需求、提升社區生活的質量
2) 以「觀眾研究」作為拓展觀眾的進路,識別社區觀眾的特質及興趣
3) 鼓勵藝團接觸社區負責人,了解當區的活動情況,並評量觀眾體驗
4) 安排藝團再次到訪特定社區,藉由藝術媒介回應社區的需要
5) 招募觀察員到訪藝團活動,並給予深度全面的回饋
6) 建立資料庫,妥善管理計劃資料,支援評審工作和社區藝術的發展

於活動尾聲,康文署觀眾拓展、藝術節及娛樂節目總經理朱靜嫻,回應指處方一直有妥善整存計劃資料,但礙於版權問題,需要再研究如何公開予業界參考。她感謝各個藝團的付出和意見,亦感謝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(香港分會)及 TEFO 所作的研究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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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延伸閱讀】

《應用戲劇專題研究:「社區文化大使計劃」研究報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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