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進三年乙班教室後,與我協作的同事,也就是原來的常識科主任,鄭重地宣佈,其實她一直只是暫代,由今天起,常識課回歸彭老師。我隨即張貼「新規則」,莊嚴地宣讀:不准舉手發問、嚴禁小組討論、不可上課演戲.….權威地指出這些規則對學生好,吩咐大家遵守。學生有的不安,有的贊成。這時同事忍不住說,學生或會不適應。我說如果不遵行,恐怕學無所成。同事爭取說,既有規則一直沿用,秩序不壞、學習氣氛良好。我斬釘截鐵地說,三乙班沿用甚麼規則我不知道,只知道新規則管用。同事據理力爭,提議同學把沿用規則寫出來,讓他們講講心底話聽聽他們願意遵從那一套規則。於是請各組討論並草擬「三乙班規則」,強調對日後福祉攸關。寫成了,與「新規則」並列黑板,各組輪流向我游說,七情上面,情真意重,教我深受感動,就說自己所做一切無非想教好學生,現在明白「三乙班規則」比「新規則」更適合大家,定會尊重它、遵守它。即撕去「新規則」,宣佈「三乙班規則」生效,揚言以後手照舉、論照討、戲照演,於是大家熱烈拍掌,人人面有喜色。然後同事和我澄清剛才只是在進行角色扮演,實無暫代及回歸一事。接著問同學,究竟同事和我各扮演誰?同學們剛才又扮演誰?「新規則」和「三乙班規則」分別代表甚麼東西?便請同學觀看港台常識科六年級教育電視「基本法」光碟歷史背景片段兩分鐘,小組討論及整理後都找到了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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