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想當初機緣巧合,從民眾劇場的參考書中,翻看到戲劇有「充權」效應的討論。為了進一步認識,便參加了社區文化發展中心的藝術家培訓計劃,後來更取得藝發局資助的獎學金,前往加拿大跟隨David Diamond學習,將論壇劇場加以強化,注入生活的元素。當時我正處於選擇事業發展的十字路口,再加上在陌生的環境,正好體驗到「充權」的能量如何在劇場的演出中產生,使我更深深感受到構建一個可提供支持,安全的空間,給受壓迫者分享他們的故事和需要,使戲劇可以發揮到「充權」的效果。

這被「充權」的經歷給予我更大的信心,以論壇劇場的演出方式,為不同的受眾,創作屬於他們的劇本。

其中的一個例子是2012年創作的更新人士論壇劇場「被着狼皮的羊」,參與的演員當中有一位身材瘦削,曾經吸毒的過來人(文爺爺)是在賣人情給社工的狀態下參與 。對於他來說只是掛個名,順過意便會退出,頭也不回。他起初的表現和理解什麼是充權? 他的認知只是外間人覺得他們需要被充權,至於失去了甚麼權利,要怎樣幫助他們「充權」,為什麼要發聲?甚至向誰發聲?發聲說什麼?怎發?目的?…… 等概念都是模糊、抽象的。因此亦沒法想像到「論壇劇場」可以達到什麼目的!

直至在一場演出中碰到一位代入他劇中角色的「觀演員」在介入後說︰「明白為什麼對於一般人很簡單的事,但對於更生人士是如此困難。」這使他的過來人身份得以被接納及了解,而心中的鬱結也消除了!自此,他真的有勇氣,心甘情願地參與論壇劇場的演出,將更生人士和吸毒者所面對的困難和問題與公眾討論,希望公眾能夠理解和接受他們。讓過來人,可以得到別人的同理、關心與支持。

因此,當再邀請他作第二次演出時,他溫柔而堅定的回應:「我要讓更多人明白更生人士的困難。」這份輕鬆自在的表現,是我們所希望得到的「充權」效果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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