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次與小學生的創作課程中,我們先進行了幾次戲劇課,探索一個關於自私國王學習愛與分享的故事。在課程的最後一節,學生們根據故事主題自由創作3分鐘的短劇。

大多數學生的劇情都相對正規,演繹「遇見窮人便分享食物和衣服」等情境。然而,有一組學生的創意讓我感到意外,他們的故事概念是「人食人」。雖然我心中有些猶豫是否應該阻止他們,但我相信戲劇可以有無限的創意,因此我在指導他們一些技巧以幫助他們更清晰地表達故事後,便協助其他小組。

在他們最後的演出中,我無法完全理解這個故事,但其他學生卻看得津津有味,甚至有人讚揚其幽默。有學生解釋他們的故事,講述一位窮人因為肚子餓向另一位施捨者求助。施捨者給了他蔬果,但他卻表示想吃肉。施捨者回應道:「那你食我吧!」,然後便躺在椅上,讓窮人假裝用刀叉吃他。隨後,又有另一位路過者感到肚餓,最終一起吃掉施捨者。最後,被吃掉的施捨者化為喪屍,向食他的人報復。

我隨後詢問他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,創作團隊則爭辯道:「是真的!世界某些角落也有食人族啊!」我隨即反問:「在香港呢?有食人族嗎?」他們回答:「沒有肉可吃時,我給人吃自己的肉也是一種犧牲!」

此時,我覺得再爭辯下去也沒有意義,同時心中浮現了許多疑問:
– 我是否應該在他們創作時阻止這個方向?
– 戲劇的創意是否有界限?
– 在這種情況下,我能否欣賞他們的創意?
– 如果世界末日,這樣的犧牲是否可理解?

最後,我告訴他們:「在戲劇世界,我們可以有無限的創意,但更重要的是明辨是非的能力。如果看完這個戲,大家開心地說『這不是真實的!』,我會很高興這個小組給我們帶來了搞笑的演出。因此,問題不在於戲劇故事的內容,而在於在座的每位是否能判別是非。我擔心的不是故事本身,而是部分人可能認為人食人是毫無問題的。」

事後,我思考到學生覺得自己的創作很出色,渴望被認同,但卻換來老師疑惑的目光,自然會進入爭辯模式。作為戲劇導師,如何在尊重學生的創意與故事的道德、合理性之間取得平衡,確實是一個需要深思的課題。而這次經驗讓我欣慰的是,我沒有利用老師的權力阻止他們創作看似超越道德底線的故事,而是引入了明辨是非的概念。這個教學契機 (teachable moment) 讓我可以延伸提出,我們不僅要在戲劇中需要明辨,在生活和這個世界中,我們也應該時刻學會分辨是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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