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戲劇放進社工工作後,究竟是什麼一回事呢?我實驗也實踐了好幾年後,有一點點體會,跟大家分享一下。
過去社工較多以舉辦戲劇表演活動,招募服務對象,並透過欣賞或參與表演製作,從過程裡建立工作關係,由這類事工促進參與者改變或成長(如提升責任感、團隊合作等),同時觀察他們的需要,並因應需要而進行轉介。最後案主的問題通常都是在個人輔導或小組裡得到紓緩或解決,而非來自戲劇本身。劇場工作者和社工各有分工。
幸而因應用戲劇(如一人一故事劇場或論壇劇場等)和戲劇治療等方式在香港開始普及,也開始有更多社工採用相關手法。戲劇不再單純一種事工,一種表演藝術,反而戲劇本身,就是促進改變的介入手法。這種戲劇介入,簡單而言,就是讓服務對象有參與的過程,並促進改變的劇場模式。過去我借用不少應用劇場的理論和技巧,不論一人一故事劇場、論壇劇場或戲劇治療也好,總之經過社工判斷,分析服務對象的需要後,就藉戲劇作為平台,進行劇場遊戲、角色扮演,即興或劇本創作之類的活動,讓參加者表達自己,從扮演裡感受他人,創作裡得到啟發,參與時跟人互動。
然而,當我以社工身份繼續發展應用戲劇時,不禁會重新反思什麼是社工呢?因為我有時發覺,通過戲劇帶來介入效果,一些較為人本的應用劇場工作者都一樣做到。其實這種身份的質疑從不少範疇時有出現,例如社工用歷奇手法跟歷奇導師有什麼分別?社工做輔導跟其他輔導員又有什麼分別?到最後,原來社工什麼都是,同時什麼都不是。對於這點,我暫時只能輕描淡寫地形容,社工是一份助人的職業。
在香港,我們當社工,因為服務對象,我們會裝備的相應的技巧和理論。同時,因為自己的偏好,會在某個手法和學說特別擅長,例如我對於正向心理學、小組工作和應用戲劇就花更多時間研習,但我有些同事就更擅長榮格心理學和視覺藝術手法。無可否認,社工是由自身出發的,「用自己 (use of self)」更是行內的信念。
不過,正是這種多元,正好成為美麗的地方,但亦是困難所在。因為一筆過撥款政策後,社福界生態的轉變,很多服務不再由政府直接資助,反而需要各機構努力申請不同基金以維生。這時候,社工都變成「寫工」,應付很多行政工作。當申請基金的計劃內包含一些戲劇活動時,很快就出現兩個考慮:第一,資助者對於戲劇的理解有多少?過去就曾為解釋表演式和參與式的戲劇而花了很多力氣,始終,他們不理解,又怎會資助你的計劃;第二,為了成功申請基金,很多時候都會用盡當中的人力資源,在相對較少的人手下做出相對高的成效。於是,既要做好文件工作,同時又要做好服務質素(跟其他活動一樣,採用戲劇介入手法都需要認真策劃)這沉重的工作量都不得不認真考慮。有時候比較折衷的方法,就是引入劇場工作者,社工就專注擔當資源調配者的角色,將戲劇和社工分割。
以上當然只是社福界的部分情況,不能以偏概全。不過作為由出道開始,多年來都在自負盈虧單位工作的社工,我見到的,都是這樣不容易。有時候,在東奔西跑忙碌一輪後,都不禁想,一心希望把社工和戲劇結合,這份初衷,如何繼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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